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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技術(一)
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技術(一)
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得到改善,大部分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得到明顯提升。揮發性有機物是對流層大氣普遍存在的一類污染物,大氣中VOCs中的烴類化合物與氮氧化物在紫外線的作用下參與光化學反應生成二次污染物,如臭氧(O3)、過氧乙酰硝酸酯和有機氣溶膠等,導致光化學煙霧,二次有機氣溶膠等大氣環境問題,也是PM2.5的重要前體物之一,此外,VOCs還會損害人體健康,除了刺激感覺器官外,還可能損害細胞內部代謝,對人體產生諸多不良影響。因此大氣中VOCs的監測一直備受觀注。
揮發性有機物是一類重要的環境污染物,長時間攝入會有致癌、致畸、致突變的危害。此外,VOCs為臭氧和二次有機顆粒物(SOA)生成的主要前體物,具有較強的光化學反應活性,可引發城市光化學煙霧。據研究表明,中國的排放主要來源交通、工業和生物質燃燒三大部門,而未來中國工業固定污染源的VOCs排放總量將呈現大幅度增長的趨勢。為了控制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我國逐步將VOCs控制納入大氣污染物控制體系,逐漸建立和不斷完善排放標準和相關管理辦法。
pH做為基本的污水指標,勢必成為供求的熱點,這對廣大的E-1312 pH電極,S400-RT33 pH電極制造商,比如美國BroadleyJames來說是個重大利好。美國BroadleyJames做為老牌的E-1312 pH電極,S400-RT33 pH電極制造商,必將為中國的環保事業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我們美國BroadleyJames生產的E-1312 pH電極,S400-RT33 pH電極經久耐用,質量可靠,測試準確,廣泛應用于各級環保污水監測以及污水處理過程。
1 VOCs國內外定義
1.1國外VOCs的定義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英文縮寫VOCs,其有許多定義,這些定義有相同點也有各自的側重點。EPA將VOCs定義為除CO、CO2、H2CO3、金屬碳化物、金屬碳酸鹽和碳酸銨外任何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碳化合物;世界衛生組織(WHO)對VOCs的定義為熔點低于室溫而沸點在50-260℃之間的揮發性有機物的總稱。澳大利亞國家污染物清單將VOCs定義為在25℃條件下蒸氣壓大于0.27kpa的所有有機物。在德國DIN55649-2000標準中的定義是:原則上在常溫常壓下,任何能自發揮發的有機液體和或固體。
1.2我國VOCs的定義
我國VOCs的定義可以分為國家層面和地方層面的。國家標準中對VOCs的定義有:《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2-2008)VOCs指常壓下沸點低于250℃,或者能夠以氣態分子的形態排放到空氣中的所有有機化合物(不包括甲烷),簡寫作VOCs?!冻鞘写髿鈸]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監測技術指南》VOCs是指在常壓下沸點低于260℃或常溫下飽和蒸氣壓大于70.91Pa的有機化合物。地方標準中對VOCs的定義有:四川省《固定汚染源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51/2377-2017)VOCs指在293.15K條件下蒸氣壓大于或等于10Pa,或者特定條件下具有相應揮發性的除CH4,CO,CO2,H2CO3,金屬碳化物,金屬碳酸鹽和碳酸銨外,任何參加光化學反應的碳化合物,主要包括非甲烷總烴(烷烴、烯烴、炔烴、芳香烴),含氧的有機化合物(醛、酮、醇、醚類等),含氮的有機化合物,含硫的有機化合物等。
江蘇省和河北省的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排放標準VOCs指的是參與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或者根據規定的方法測量和核算確定的有機化合物。2VOCs監測工作的重要性自從《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到現在,全國空氣質量得到了顯著的改善,有關的二氧化硫、粉塵粉煤灰、氮氧化物等的排放也得到了控制,不過重點區域臭氧濃度仍呈上升趨勢,特別在夏秋季已成為部分城市首要的污染源。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是致使臭氧污染的前體物,其對于二次PM2.5生成有著很大的影響。所以嚴格控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排放,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大氣中PM2.5和O3濃度的上升。而對于污染的治理,必須加強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監測,嚴格控制有關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排放,全面展開防治工作。